憑此電子券支付優惠價 $880 享「玥龍軒」尊尚晚宴套餐。
請於下單前出示此券並於玥龍軒付款。。
1. 此推廣活動有效期限由2025年9月10日至12月19日;不適用於指定日子: 2025年10月1至2日。
2. 如預約或聯絡餐廳請致電 (853) 8865 6560 。點擊以下連結進入官網瞭解更餐廳資訊:
https://www.studiocity-macau.com/tc/dining/pearl-dragon#All 3. 此推廣活動精選套餐餐單只限堂食,不可用於外送及外賣單;需提前至少一天預訂。
4. 此推廣視乎餐廳供應情況而定,座位安排需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5. 請於下單前出示此電子券。
6. 此電子券須於有效期內使用,逾期無效,且不設退款。
7. 每張電子券只可使用一次。
8. 此電子券不得交換、兌換成現金、其他產品或服務及不得作售賣用途。
9. 此電子券不可與其他優惠或折扣同時使用。
10. 電子優惠券將儲存於「我已換領的禮品」內。
11. 所有價格以澳門幣計算, 並以包含10% 服務費。
12. 凡經線上管道以私人名義登記且不屬於商業用途之積分賬戶換領或換購禮品,自換領或換購日起7日內客戶可享有自由取消已換領或換購禮品的權利。
13. 客戶須在上述期間內以書面形式申請取消換領或換購,並須承擔因退貨或退款而引致的已消耗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線上支付的手續費、送貨上門及上門回收的費用等)。
14. 澳門電訊或商戶將在上指期間結束後提供所換領或換購之服務,但客戶可以書面形式要求在上述期間內開始提供服務。在此情況下,如客戶在上述期間申請解除合同,其須就通知解除合同時澳門電訊或商戶已提供的服務,按比例支付費用和/或扣除積分。
15. 如禮品包含產品之提供,則行使自由取消已換領或換購禮品的權利之期間由客戶取得產品之日起計算,如客戶在此期間內申請取消換領或換購,其須向澳門電訊或商戶退還產品,但如有關產品已拆封、已安裝或因其他原因以致無法退還,相關之禮品已換領的積分及所支付的款項(如有)將不予退還和/須向澳門電訊支付罰款。
16. 新濠影匯發展有限公司保留權利去修訂這些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暫停使用和取消此套票、優惠、推廣活動和/或任何消費回贈)且不會事先通知。
17. 所有事項和爭議,包括這些條款及細則的解釋,均以新濠影匯發展有限公司的最終決定為準。
18. 若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19. 適用於服務和/或設施之其他條款及細則將根據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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